各种剂型糖皮质激素比较见表1。
表1各剂型糖皮质激素比较
社区获得性肺炎(CAP)1普通成人社区获得性肺炎糖皮质激素用于CAP辅助治疗尚有争议。如果有证据表明CAP患者的宿主炎症反应过度或失调,建议辅助使用糖皮质激素。这些证据定义为脓毒症或需要FiO%的呼吸衰竭伴≥1项以下特征:代谢性酸中毒(动脉血pH值7.3)、乳酸4mmol/L、C反应蛋白mg/L。这些患者的死亡风险高,很可能获益。若已知CAP患者由流感病毒或真菌(如曲真菌)引起,使用糖皮质激素应该慎重。糖皮质激素应该避免用于有重度不良事件危险因素的CAP患者,例如近期消化道出血者、糖尿病控制不良者,或重度免疫功能受损者。
如果要辅助使用糖皮质激素,疗程为5d:若患者不能口服药物,静脉给予甲泼尼龙0.5mg/kg,1次/12h。若患者能够口服药物,给予口服泼尼松50mg/d。
2肺孢子菌肺炎(PCP)对于HIV感染的中或重度PCP患者,推荐辅助使用糖皮质激素治疗,因为使用糖皮质激素可改善临床结局并降低病死率,同时又不增加其他机会性感染的风险。由于非HIV感染的中至重度PCP患者具有暴发性病程和高病死率,建议对以下非HIV感染患者使用糖皮质激素治疗:当呼吸室内空气时动脉血气测量显示血氧分压≤70mmHg或肺泡-动脉(A-a)氧梯度≥35mmHg的患者,或脉搏血氧测定提示低氧血症的患者。但对于未感染HIV的PCP患者,糖皮质激素辅助治疗PCP的有效性数据有限。
标准用法为21d疗法:甲泼尼龙40mg,2次/d;使用5d+40mg,1次/d;使用5d+20mg1次/d,使用11d。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急性加重(AECOPD)推荐所有AECOPD患者接受全身性糖皮质激素治疗。
泼尼松40~60mg1次/d,治疗持续时间为5~7d。疗程结束时,如果患者已明显恢复,则可直接停用糖皮质激素,而不是逐渐减量至停药。
过敏性哮喘急性发作(Acuteexacerbationofasthma)急性发作时应先给予吸入短效β受体激动剂(SABA),如不能完全缓解、症状持续。应开始给予糖皮质激素。
吸入型糖皮质激素——大幅增加吸入型糖皮质激素的剂量,急性发作期可以2~4h给予1次。
但哮喘急性发作时,吸入型糖皮质激素的剂量加倍往往不能有效替代口服糖皮质激素。
全身性使用糖皮质激素——推荐对需要急诊处理的哮喘急性发作患者尽早全身性使用糖皮质激素。
(1)哮喘急性发作:一般使用40~60mg/d泼尼松,连用5~7d。无法口服的患者应静脉用糖皮质激素,可以考虑氢化可的松mg,1次/6h。但当患者能够耐受和吸收口服药时,糖皮质激素即可从胃肠外给予转为口服。
(2)危及生命的重症哮喘发作:初始常给予更大剂量的糖皮质激素。氢化可的松~0mg/d,分2~3次给药,或甲泼尼龙,40~80mg,12h/次。初始超大剂量(例如,甲泼尼龙mg快速静脉给予)并不比初始大剂量(mg)更有效。几乎所有需急诊重症哮喘发作都要序贯使用5~10d的口服糖皮质激素。大多数重度发作需要10~14d缓解(肺功能恢复至基线)。
脂肪栓塞综合征(FES)危及生命的严重FES病例患者可考虑短期使用糖皮质激素。
氢化可的松mg,3次/d,或甲泼尼龙1~1.5mg/(kg·d)。疗程1~5d。
放射性肺炎(radiationpneumonitis)放射性肺炎的症状通常发生于放疗后4~12周,可表现为发热、干咳、呼吸困难。使用糖皮质激素治疗起效迅速,推荐使用。
泼尼松40~60mg/d,口服2~4周,用3~12周逐渐减量至停药。
脓毒性休克(septicshock)对于成人严重脓毒性休克患者(定义为给予充分液体复苏和血管加压药后,收缩压90mmHg仍持续1h以上),建议视患者具体情况静脉给予糖皮质激素治疗。不应根据ACTH刺激试验的结果来选择糖皮质激素治疗的对象。没有单一的检测能够筛选出适宜用糖皮质激素的患者,所以还是应该根据临床情况使用。
通常静脉给予氢化可的松~mg/d,分次给药(一次50mg,1次/6h;或一次mg,1次/8h)或连续输注。给予5~7d的治疗,并根据临床反应逐渐减量至最终停药。
以上内容摘自:糖皮质激素急诊应用共识专家组.糖皮质激素急诊应用专家共识[J].中华急诊医学杂志,,2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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